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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17:10     来源:市漓管委     作者:市漓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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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将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委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6条,其中,概括类信息1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79条,信息公开目录类信息32条。2023年,我委及时主动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有关材料。通过网站、公众号、新闻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不断强化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各项工作的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二是印发了《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委通过纳入市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有效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运维效率。

(五)监督保障。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信息宣传工作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强化监督,通过定期检查、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等方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进一步加强文件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无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不予发文。从根源上解决文件公开属性认定问题,杜绝认定空白。

()进一步扩大信息扩大覆盖范围,提升宣传效果。目前主要是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创新不足,需拓展信息发布公开渠道,加大对惠民活动的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众覆盖面,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切实做到信息为民惠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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