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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交办水函〔2023〕492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游船、游览排筏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市政规〔2025〕18号),加强漓江风景名胜区游船、游览排筏停靠站点管理,促进漓江水上旅游客运安全发展,我委起草了《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游船、游览排筏停靠站点管理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指南》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限自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3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公示材料公布在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lgw.guilin.gov.cn),如有意见请联系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3号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541004;
电子邮箱:lgwghc@guilin.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唐佳慧,0773-8989221
附件: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游船、游览排筏停靠站点管理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30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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