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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环委办〔2023〕3号),现将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一、勇于碰硬,精准“治乱”。一是联动协同“治乱”。挂牌成立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协调联络办公室,定期召开漓江生态保护司法联动会议,就重大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生态公益诉讼等进行研讨分析。二是铁面执法“治乱”。坚决打击违法建设、挖砂取土、破坏山体、违法砍伐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9件,共计开展“八乱”整治852次。成功拆除雁山区明村、阳朔兴坪大河背、厄根底、冷水村等漓江核心景区多处跨江电缆。
二、敢于亮剑,科学“治水”。一是全力提升水品质。开展漓江干流蔡家渡至草坪乡段常态化保洁,清理漓江水葫芦和水面漂浮垃圾约5600余吨。二是科学利用水资源。落实《漓江生态补水工作管理规定》,充分发挥漓江补水的生态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着力优化水生态。指导、协调灵川县、阳朔县、七星区、雁山区加快实施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和桂林漓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三、聚焦重点,推动“六大”工作。一是构筑完善漓江保护法治屏障及规划体系。制定《关于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于12月27日正式印发。《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岸线保护管理规定》列入桂林市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严格落实《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组织编制《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22—2035)》。加快编制《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遇龙河景区详细规划》《磨盘山旅游服务区详细规划》《漓江世界级旅游景区规划》《桂林风景名胜区雁山区大埠片区详细规划》等一系列规划。二是有序推进漓江洲岛生态搬迁。成立蚂蝗洲生态搬迁项目联合指挥部、桂林市蚂蝗洲生态搬迁项目联合指挥部,土地确权国有并收回。三是建设运用数字漓江5G融合生态保护利用综合平台。数字漓江5G项目通过“云、网、端”全方位数字支撑体系构建数字漓江智慧生命体,建成漓江5G生态数字大脑,建立一体化生态智能感知体系,精准实施“天空地人”一体化监测。四是大力推动漓江排筏和游船“油改电”。将分批实现游览排筏“电能驱动”完全替代“燃油驱动”。鼓励企业新造船舶采用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绿色能源动力系统。五是深入推进漓江城市段美化绿化亮化工程。通过对漓江城市段沿江区域因地制宜种植乡土绿化植物,进一步完善亮化设施,实现漓江与城市景观的和谐统一。
四、深入宣传,加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贯彻漓江风景名胜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科学保护漓江风景名胜区资源,依法履行《风景名胜区条例》赋予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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