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12-13 11:20     来源:市漓管委     作者:市漓管委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23年,我委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中共 桂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现将我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主要工作

(一)学习宣传研究阐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桂林及漓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漓江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通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这一思想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规定》上墙,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法内容,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主体、内容、方式、结果运用等作出具体规定,以“硬约束”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持续推进清单管理制度,坚持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出台并公布了权力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严重失信主体设列清单,并建立了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了执法事项,并加强了权利的使用监管,把全部政府活动纳入了法治轨道,推进了政府高效履职。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

1.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

我委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着装、装备、案件、文书、裁量、依据等都有统一标准,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制定年度执法培训工作计划,每月严格按计划开展业务培训,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一是全面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加强与司法局、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解决执法中的实际问题。打造一支“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的规范化的专业执法队伍;三是开展《行政处罚法》要点解读等业务培训,执法人员分组对学习内容进行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思想认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水平。我委组织参加了2023年度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以及2023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各项考试的参考率、考试通过率均为100%。我委支队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党支部荣获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我委行政执法人员李小斌同志荣获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王志铖同志荣获桂林五一劳动奖章。

2.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依法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依法依规编制监管事项清单,加强清单的合法性审核和动态调整,全面推行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区域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本年度我委与桂林海事局等部门完成联合随机抽查工作任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覆盖率100%;立案查处案件均已向社会公示,并在“互联网+监管”录入。

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桂林及漓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作出“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这一‘国之大者’重大使命固定下来”的重要决策。我委积极响应并牵头拟制了《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岸线保护管理规定》,现该《规定》已完成了立法调研并征求了市、县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形成较成熟送审稿通过了我委常务会议并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

(五)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主要负责人在作出决策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的意见,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我委法制机构全程列席管委常务会议,为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依规在官网进行公开,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监管,严控“增量”、逐步消除“存量”,持续纵深推进乱建乱砍、乱采乱挖、乱堆乱倒、乱捕乱养等“八乱”整治。共计开展“八乱”整治795次,其中:整治“乱建乱砍”296次。拆除天幕、帐篷等670余张3470余平方米,拆除简易棚、平台、活动板房等50处790余平方米,联合县区拆除各类违建8处2080余平方米,督促县区拆除各类违法搭建8处480余平方米;拆除钓鱼平台150余处280余平方米;清理违规广告牌142处;制止违建行为4起,其中1起已立案上报委综合执法局,1起尚未拆除正督促辖区相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另2起已按要求拆除。整治“乱采乱挖”34次。制止零星河滩挖砂等乱挖行为12起,制止破坏山体行为3起,违法违规施工建设3起,整治垦荒种菜5起;组织协助督促县区开展复绿工作,复绿面积约4120余平方米,有效维护了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整治“乱堆乱倒”385次。清理影响沿岸景观风貌枯死植被43棵,漂浮动物尸体21头,联合县区、保洁公司清理水葫芦、水面漂浮物及沿岸各类垃圾约65吨;督促秀峰区及相关单位整顿排污口1处。整治“乱捕乱养”80次。扎实开展禁渔期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漓江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对漓江多时段多地域进行禁渔期巡查及联合整治工作。收缴电鱼、捕鱼排筏3张、电鱼机2台,电鱼杆、渔网等捕鱼设备22套,收缴销毁地笼318条约6400余米、虾笼7条30米,清理网箱2个,共计放生鱼获物约19公斤。

2.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有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机制,实现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类破坏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实施司法联动保护

我委协助配合市委政法委在数字漓江生态保护中心挂牌成立数字漓江——智慧执法司法联动中心。通过大数据加持、智能化辅助,形成前端信息收集、系统分类分流、依法依规处置、反馈形成数据的闭环工作体系,提高执法司法质效提升漓江流域生态治理的整体水平。实现生态环保领域风险从预防、感知、预警、处理、反馈、问责以及制度完善的闭环管控,加快构建“智治协同”的执法司法工作新格局,为漓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4.将普法渗透到工作,以普法推进全民守法

将全民普法渗透到工作当中,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执法普法并重。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执法全过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传播法律知识,积极宣传《风景名胜区条例》、《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守法意识,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以“4.25漓江保护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宣传节点为契机,开展多部门联动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走村入户、法治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5.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出台《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规定,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

(七)加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文件公开的源头管理机制,拟制公文时在发文笺、拟制公文版记等指定位置明确文件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及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以管委会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委领导审签;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在上报代拟稿时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围绕漓江保护利用管理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着力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全部按要求在政府网站等及时发布。

二、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地方立法涉及各个方面,审核时间长,对某些条款“能不能立”,“什么时候立”的问题需要长时间调研,广泛征询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在选择调整内容上权限不足,手段有限。

(二)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力度仍需加强。

树立的法治宣传栏数量还不够多,沿江村屯部分群众存在不识字的情况,受众大都是桂林市民,人群较集中、重叠度高,而桂林外来游客较多,宣传效果有一定局限性。后期维护力度不够,部分宣传栏经风吹日晒、洪水冲刷出现了损坏。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继续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作为首要任务,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一)加强立法专业人才培养

我委将积极协调专家团队,加强立法专业人才培养,定期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议,持续推进《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岸线保护管理规定》立法工作,及时跟踪立法进展。

(二)多措并举,丰富宣传栏质量及数量

我委将增加法制宣传栏数量,在火车站、高校等人流量多地方设置法律法规公益宣传栏;利用自媒体平台如抖音、公车电视、今日头条等途径进行宣传,扩大人群知晓率;沿江村屯可因地制宜制定以动画的形式进行普法的宣传栏。

特此报告。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