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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现将《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大埠景区与雁山片区大埠局部单元协同详细规划》予以公示(详见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雁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项目现场及桂林博物馆四楼桂林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本次规划用地位于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乐园路南侧,桂阳公路两侧。规划用地面积约16.49平方公里。
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于公示期内送达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3号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9办公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桂林市政务中心三楼D区12号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5625041)、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1212办公室或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18号雁山区人民政府。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期限:自公示刊登日起,至顺延满 30 日止。
公示网站:lgw.guilin.gov.cn(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zrzyj.guilin.gov.cn(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lyhylj.guilin.gov.cn(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http://www.glyszf.gov.cn/(雁山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73-3196302(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0773-2802822(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0773-3687015(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0773-8288081(雁山区人民政府)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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